去年4月馬妻看了蘋果新聞報導後,懷疑新聞中的男主角就是她老公,質問丈夫後怒告兩人通姦,但事後對丈夫撤告,僅吳女則被判刑4月。馬妻另提告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再判吳女須賠馬妻45萬元,可上訴。
備份證物,保障權益
一般人
抓姦蒐證時,發現關鍵證物時,因為怒火中燒,而疏忽了重要備份動作,直到法庭上要提出證物時,才發現辛苦獲得的證物已被刪除滅證,建議您,在發現關鍵證物時要適時備份,如果分辨不清是否為關鍵證物或是蒐證過程中可能會觸犯一些法律疑問時,可以向信任的
徵信社或徵信協會提出諮詢協助,不要讓自己在蒐證過程中觸犯了不必要的責任。
來源:蘋果日報 20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