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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指南

欠款分期協議怎麼寫?六個不能漏掉的條款

債務人願意分期時,金額、日期、違約、擔保與送達條款應如何整理,避免協議只剩口頭承諾。

雙方進行欠款分期協商
資料整理與案件研判示意
先記住這三件事
  • 每期金額與日期要明確
  • 違約後剩餘款項如何處理要寫清楚
  • 簽署前應由法律專業確認
01

先確認總額與組成

協議開頭應先確認本金、已付款項、利息或其他費用如何計算。若雙方對總額仍有爭議,不要用模糊字句暫時帶過。

02

六個核心條款

分期協議的價值是降低未來爭議,因此每個可預見的節點都要具體。

  • 確認債務原因與未清償總額
  • 每期金額、到期日與付款方式
  • 提前清償或部分清償的計算
  • 遲延一期時的違約處理
  • 擔保、保證人或其他履約安排
  • 通知、送達地址與爭議處理方式
03

不要把不能執行的承諾寫進去

過高的月付金額看似強硬,實際上可能第一期就違約。協商時要交叉檢視對方收入、必要支出與可驗證資力,設定能持續履行的方案。

04

簽名前做最後核對

身分、印章、公司代表權與擔保效力都可能影響後續。正式文件應由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依個案審閱。

案件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先把債權、對象與現有資料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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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認問題,再決定要不要投入處理成本。

先說明債權來源、大約金額、最後聯繫時間與手邊資料,我們再幫您判斷需要協商、調查,或先取得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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