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記住這三件事
- 先區分減免、展延與分期
- 所有承諾要有期限與驗證方式
- 不要在壓力下立即放棄原有權利
本文提供一般性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或結果保證。個案涉及時效、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請由合格律師依完整資料判斷。
和解解決的是哪些爭議
先列出雙方不一致的部分:本金、利息、付款時間、瑕疵或其他抗辯。和解書應清楚說明哪些爭議被處理,哪些權利仍保留。
談判前先設定三條線
先決定理想方案、可接受底線與停止協商的條件。沒有界線時,很容易在一次次延期中不斷讓步。
- 最低可接受回收金額
- 最長可接受履行期間
- 對方必須提供的擔保或資料
條件要能被核對
避免「有錢就還」「儘快處理」等無法判斷是否違約的說法。日期、帳戶、金額、證明與通知方式都應具體。
和解後仍要持續紀錄
每次付款、遲延與溝通都保留紀錄。若出現第一次違約,就依協議與專業意見處理,不要再次回到沒有期限的口頭承諾。
案件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先把債權、對象與現有資料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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